業(yè)務咨詢:0755-25878611 / 0755-25878611
節(jié)假值班:13310858228
聯(lián)系地址:深圳市龍崗區(qū)南灣街道上李朗社區(qū)平吉大道66號康利城7號樓603A單元
時間:2022-01-14 15:45:19 瀏覽:2553
一、申請
申請人在廣東政務服務網(wǎng)向市住房和建設局提出申請,提交申請材料。
二、預審
3個工作日, 預審人員對申請人在網(wǎng)上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查。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,非容缺材料齊全、格式規(guī)范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預審人員予以通過,申請人可以到窗口提交紙質申請材料(或物流快遞申請資料);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非容缺材料不齊全、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預審人員予以退回。
三、受理
接件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,即時作出受理決定。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,非容缺材料齊全、格式規(guī)范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予以受理,出具《備案憑證》;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非容缺材料不齊全、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,出具《不予備案憑證》。受理后在窗口進行抽簽,如果確定為抽查對象,則進入第3步流程。如果未被確定為抽查對象,窗口直接出具《備案憑證》交申請人。
四、審查
9個工作日,抽中后,審查人員對資料進行審查、并對現(xiàn)場進行驗收,在時限內出具《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抽查結果通知書》(結論為合格或不合格)、《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復查結果通知書》。
五、審批
驗收人員及各級領導審批。
六、辦結
經(jīng)過審批后,即時出具審批結果。
七、送達
申請人按約定方式領取意見書(窗口領取或物流快遞送達)。